编辑:奖门家丁 发布日期:2008-05-14 信息来源:官方网站
头奖: 推荐指数:
截止日期:2008-10-15
导读: 本届作品大赛指在组织和动员广大网民共同关注奥运、了解奥运、参与奥运,从多侧面多角度宣传奥运精神,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网上舆论氛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和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为指导、协调单位,广西新闻网等全国190家具有新闻登载资质的网站为主办单位。 活动结束后,本网将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颁发证书。特别优秀作品将推荐至国新办网络局和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 10月下旬:国新办网络局和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开展组织奖评选工作,评选优秀组织奖、突出贡献奖、最佳创意奖、最佳互动奖、最佳制作奖、特别人气奖、最佳品牌奖及和谐精神奖共8类45个集体奖项,并举办颁奖典礼。 活动时间: 活动细则: 文字作品征集要求 2、作品以记叙为主,保证真实、准确,严禁抄袭、虚构,文责自负。 摄影作品征集要求 2、图片上传规格原则上不大于200K,每组作品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8张。 3、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 4、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的风格、题裁、地点不限,拍摄时间应为2002年以后。作品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大赛主题。 5、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不限。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 6、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如果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参赛者同时可提供30字以内的图片描述。 FLASH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对象不限人数,既可以FLASH爱好者个人名义参赛,也可以FLASH工作室等团队名义参赛。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2、参赛者必须严格保证所提交的作品系原创而非复制或抄袭他人作品,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如发生任何可能对第三方版权的侵犯,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将取消涉及参赛个人与团队的参赛资格。 3、作品必须为swf文件,画幅比例为550×400px(长×宽),风格及表现形式不限,作品时间长度大于30秒,文件小于10M。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含任何跳转其它页面的功能。 4、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大赛组织者及主办网站均有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编辑、发布的权利。 DV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DV作品不得是已经在电视台公开播出过的节目内容,但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 2、网民还可通过邮寄方式向主办网站提交DV作品录像带或光盘作品。邮寄时请注明:“我的奥运”网络作品大赛DV参赛作品字样。 3、参赛DV作品文件格式不限,可以提交各种常见格式的DV视频文件。提交的参赛视频作品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30MB。 备注:(一)参赛作品必须从网站论坛专区直接上传或邮寄至本网,任何用代码链接的参赛作品无效。 (一)DV作品可发往电子邮箱842134815@qq.com,或邮寄光碟至广西南宁市民主路21号广西日报社广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