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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日前出台方案 免费治疗500名家贫重症精神病人

编辑:小木  发布日期:2007-09-28  信息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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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书记刘日知的关怀下,梅州市精神病人的治疗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卫生部门的高度重视。日前,市政府正式出台《贫困家庭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免费治疗实施方案》。这是梅州市第一个关于免费治疗家贫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措施,也是贫困精神病患者的福音。

    据初步调查,全市有精神疾病患者9178人(包括冲动破坏型2118人,脱衣露体型630人,抑郁无欲型2330人,其他类型病人4100人),其中家庭贫困无钱医治的重症精神病患者500人,还有265名重症者被锁家中。这些病人伤害他人的事件时有发生,精神卫生问题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是人民群众亟盼解决的重点民生问题。9月5日,市委书记刘日知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明确指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对困难家庭的重症精神病人实行救济治疗。

    市政府这一方案确定免费收治对象的条件有三项:一是家庭贫困(人均年收入低于1200元的低保家庭或各县(市、区)政府认定的贫困家庭);二是病情严重(指有冲动破坏、自伤、伤人、四处流浪、脱衣露体行为之一或被关锁家中);三是患者监护人同意收治。申请和审批程序是患者监护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推荐,镇政府(办事处),县(市、区)卫生局、财政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审批。梅江区 、梅县、平远县、蕉岭县、五华县、大埔县患者送市第三人民医院;兴宁市患者送兴宁市慢性病防治院;丰顺县患者送市复退军人医院。

    方案要求,10月15日前县、镇、村完成确定、审批手续。10月20日前收治第一批患者,至明年9月底完成收治全市500名家贫重症患者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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