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泉水珊瑚 发布日期:2007-09-07 信息来源: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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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闻在线网9月4日消息(记者石松):从昨天始,乌鲁木齐市凡是被举报不给消费者开具有奖发票的经营者,一经查实,罚款500到1万元。
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奖发票的使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等四个行政区的税务机关从9月3号开始,每天上午10点到晚上11点,都会安排专人受理有奖发票的投诉,一旦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遭遇到拒开发票的情况,税务部门将到现场进行处理。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征管处副处长张静说:"凡是举报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的,一经查实,1万以下500以上罚款。如果经营户被多次举报的,处罚还要加重。"
从2003年8月1号起,乌鲁木齐市地税局在餐饮和娱乐业推行有奖发票的4年间,促进相关行业税收增收2.1亿元,达到了以票控税的目的。但是,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拒开有奖发票偷税漏税现象非常严重甚至成为商家的潜规则。乌鲁木齐市12366纳税服务热线负责人马斌说:"现在不开发票就是当咱们消费者付完款以后,经营这就说你下次再来吧,现在发票没有了,或者说我们老板不在,拿不出来发票,还有一部分就是打折不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