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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首次发票摇奖 第一期奖出125万元

编辑:小木  日期:2007-10-10  来源:

 红网长沙10月10日讯(记者 谢伦丁 实习生 姜雄)国庆假期在家闲着无聊,湖南的罗小姐翻出平常消费取得的十几张发票,将代码和发票号全部在湖南国税的网站上进行了登记。
  
  让罗小姐没想到的是,无心的登记竟带来了意外惊喜,今天上午,湖南省国税局举办首次发票摇奖活动,罗小姐幸运被抽中,成为奖金高达5万元的一等奖获得者,她也是推行国税控收款机以来,国内获奖第一人。
  
  “老百姓消费,国税局发奖”
  
  “老百姓消费之后,国税局还要来奖励。”抽奖前,湖南省国税局局长程安亭致词说,今天是湖南省首次举办发票摇奖活动,这样的公开摇奖,以后每个季度都会进行一次,每期设置奖金125万元,奖项分三等:一等奖一名可获得奖金5万元,20名二等奖将分别获奖金1万元,另外还有获得奖金2000元的三等奖500名。
  
  “推行发票有奖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税源管理,培养纳税人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抽出一等奖后,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副巡视员张胜利肯定了推行发票有奖的重要意义。
  
  程安亭则把发票有奖归结为让消费者、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三赢”之举。
  
  第一,索取发票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权益遭到商家侵犯,若要诉诸法律,消费者首先应提供商家开具的法定凭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发票。
  
  第二,索取发票是对税收工作的大力支持。它可以有力督促经营者依法、如实开具发票,帮助税务机关实现对税收的控管。
  
  第三,经营者依法开具发票可以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经营者依法、如实开具发票,能堵塞财务管理漏洞,提高财务核算水平。
  
  每20个人就有1人中奖
  
  521名中奖者,从14097份发票的持有者中产生,这是今天上午发票摇奖活动的中奖机率。
  
  被抽中一等奖的罗小姐一共登记了十几份发票,象她这样的消费者还有不少,估算下来,湖南首次国税发票抽奖,每20个人就可能有1人中奖。
  
  “这样比较高的中奖机率,与很多消费者还不大熟悉发票摇奖这一新形式有关系。”长沙市某连锁超市负责店面管理的龙小姐这样分析,她所在的超市刚装上税控收款机,消费者购买商品后,除了通常的电脑小票外,还可要求打印一张包含物款名细的发票,事实上,主动索取税控收款机发票的消费者还并不多。
  
  “包括税控收款机发票和各类裁剪的湖南国税发票,还必须通过语音电话、手机短信或互联网提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才能参与抽奖。”程安亭的话也从某个角度解释了首次抽奖的高中奖率,从5月至8月的三个月期间,湖南全省通过以上三种方式进行发票登记的消费者只有14097人,远不及实际开出的国税票据数。
  
  摇奖结果通过新闻媒体及参与网站进行公告后,中奖人可于开奖后30日内凭中奖发票原件及身份证明在湖南省各地国税办税厅(室)兑奖。
  
  延伸阅读:
  
  1、一张发票,两次获奖
  
  第一次即开即奖,取得国税发票后,通过刮开发票上的涂层,参与发票即开即奖,奖金最高5000元,最低10元。中奖发票自开具之日起30日内在湖南省各地国税办公厅(通兑),中取100元(含)以下奖金的,可在获取中奖发票的经营户处直接兑取。
  
  第二次发票摇奖,必须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参与摇奖。
  
  电话语音拨打12366—3
  
  手机短信编辑短信,移动发送至0517212366、联通用户发送至817212366、小灵通用户发送至9112366
  
  互联网络可登陆:http://www.hn12366.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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